分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
分公司對應總公司來說的,分公司變更登記也必須按規定辦理。 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,然后按照步驟操作。 那么,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的材料提交有哪些規范呢?
一、分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說明 1《分公司、非法人分公司、經營單位登記(備案)申請書》。 2. 與變更相關的文件。
(一)變更分公司名稱的,應當向其登記機關提出申請。 不帶區域名公司名稱申請名稱超出登記機關權限的,登記機關應當向上級登記機關報有核準名稱的登記機關。 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,應當提交變更后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。 【注: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的,無需到登記機關核準名稱】 (2)分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,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。 變更后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報批的項目,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。
(三)分支機構變更營業場所的,應當提交變更后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。 【注:租賃合同需與總行簽訂】 (四) 分公司變更業務類型的,提交變更后的總行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變更通知書復印件(加蓋公章) 總部。
(五)分行負責人變更的,提交總行為分行新、老負責人出具的任免文件(加蓋總行公章),復印件 新任負責人身份證(在報名表上粘貼身份證)復印并簽字確認任免信息)。 3、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,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。 4.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(加蓋總公司公章) 5.分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原件。 (溫馨提示:如遺失,請先在全國信用信息公示網進行遺失公告,并加蓋公章打印遺失公告) 2. 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材料提交標準 1. 《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》 ”。 2、《指定代表或聯席代理人授權委托書》及指定代表或被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。 3、公司章程復印件(加蓋公司公章)。 4、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。 5、分支機構營業場所使用證明。 6、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辦公證件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。
(六)、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必須報批的事項,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;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公司商標注冊的經營范圍。
(七)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報經批準的,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。 注: 1. 依照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設立的分公司的設立和登記申請,適用本標準。 2、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批準設立登記后,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分公司登記。 3、分行注銷登記材料提交規范 1、《分行登記申請書》。 2、《指定代表或聯席代理人授權委托書》及指定代表或被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。 3、分支機構被依法責令關閉的,應當提交責令關閉文件;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,應當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決定。 4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。